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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扣除需要发票吗?-兼与天行健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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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yrro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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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扣除需要发票吗?-兼与天行健商榷  发贴心情 Post By:2011/6/20 8:32:00

本帖最后由 0yrro8 于 2011-6-20 11:01 编辑

天行健先生在解读34号文时,对从非金融机构借款扣除提出一个个人观点,即需要发票才可以扣除,并引用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来证明。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首先我们要确认一个前提,即发票管理办法这里所说的经营活动是狭义的,而不是广义的。



从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很容易可以判断,从非金融机构借款是否需要取得发票的标准就是,从非金融机构借款是否属于“经营活动”,如果属于经营活动,则需要发票无疑,反之,不需要发票。



目前,税法对“经营活动”无明确定义,目前我国法律理论界也对什么才算经营活动有很大争议,比如著名法学家江平先生认为,律师执业不算是经营活动,由此可见争议有多大了。



不过,借用总局文件,税法未规定的按会计规定掌握,那么,现金流量表会计准则,明确将现金流入理出分为经营、融资、投资三部分,也就是按这个准则,融资中支付利息算融资活动,不算是经营活动。按利润表,经营利润也是和投资收益分列的。



如果按上述标准,那么,从非金融机构借款就不属于“经营活动”,不需要取得发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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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11/6/20 8:48:00

该问题很现实的,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期待各位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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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f3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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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11/6/20 9:07:00

老发票管理办法和95年那个营业税文件出台的时候,中国还没有现金流量表的会计标准,似乎不宜引用现金流量表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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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rmerw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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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11/6/20 9:09:00

这个倒是很重要,希望听到几位斑竹及胖肥的高见。
东部发达地区的税官们有可能不要发票,西部地区的税官们恐怕是必选要发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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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11/6/20 9:13:00

比如,股东或职工借钱给公司用,公司向股东个人索取借款利息的发票时,个人是提供不了的,因为,个人不具有“经营金融”业的贷款业务。应该是这样子理解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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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han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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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11/6/20 9:14:00

本帖最后由 haihan235 于 2011-6-20 09:17 编辑

本来不想说什么。问一下老毒物一个最基础最简单的问题:从非金融机构借款应该记入什么会计科目中?
——这个问题大概刚入行的会计都知道。。。。。。


你明白现金流量表中“融资”的概念是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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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叁零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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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11/6/20 9:51:00

杜老师的思路让人受益匪浅啊,但是营业税是要缴纳的,既然缴税那么就需开具发票,不开具发票也会取得完税凭证,我认为这种争议其实只是形式上的,不开具发票那也是要提供完税凭证,以证明对方完税
请老师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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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11/6/20 9:53:00

回复49f3y的帖子

新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也是这么规定的,所以引用现金流量表的表述还是有一定依据的
请老师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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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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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11/6/20 10:47:00

这个问题感觉一直困扰我们的财务同行,非金融机构大概有这么几类:无关联单位,关联单位,集团内部或母子公司统借统还,单位内部职工借款和外部个人借款。。。。
如果个个环节都需要发票的话会有重复纳税的嫌疑,对于个人利息一方面代扣个人所得税,一方面还要提供发票在实际操作中估计很少会有人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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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11/6/20 11:02:00

49f3y 发表于 2011-6-20 09:07
老发票管理办法和95年那个营业税文件出台的时候,中国还没有现金流量表的会计标准,似乎不宜引用现金流量表 ...

新发票管理办法出的时候,总有现金流量表准则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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