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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金融行业在计算税前可抵扣1%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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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4/2 8:00:00
金融行业在计算税前可抵扣1%的问题
Post By:2008/12/9 16:48:00
金融行业在计算可税前抵扣1%的风险资产的时候,原来是根据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按照贷款余额为基础,后来财政部出了49号文,要求按照风险资产为基础,当然财政部这个文是对于利润分配的那个1%来说的,从税务的角度看,应该从哪个1%的基础呢?
如果是风险资产为基础,那么国债肯定是扣除的,因为有明文规定,但央行票据扣不扣呢,哪里有明确说法?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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