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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家新注册成立的企业,目前处于项目建设期,尚未开展任何经营活动。股东拨入的资金在付给施工单位前有一些存款利息(股东拨入的资本金全部用于项目建设);此外,建设项目招标过程中向投标单位收取了一些费用,从中也列支了一些支出,有一个收支差(收入大于支出)。这两项最终都要冲减项目建设成本。目前该企业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是将上述两项列作“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我觉得利息是在支付建设之前发生的,而此时资金尚未投入到投资活动中;如果将上述两项冲减“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我又觉得现金流量表应该将现金流入和流出分别完整反映,用收支相抵后的数字填列现金流入、流出不妥。我想请教各位大侠:这两项在现金流量表上如何列报?
[ 本帖最后由 瘦马 于 2011-5-14 10:5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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