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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对国有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求助]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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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有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求助]  发贴心情 Post By:2003/9/17 22:36:00

 对国有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求助]
请问:对国有银行原已剥离给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资产以折价方式又买回,且已收回部分款项(包括本金和利息),其财务应该如何核算?是否应纳税(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如何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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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3/9/18 19:34:00

 
为什么没有人回答啊?据本人所查资料,没有此方面的内容,能否请各位同仁帮帮忙啊!拜托各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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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FBF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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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新手上路 帖子:23416 积分:100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3/7/7
  发贴心情 Post By:2003/9/18 20:16:00

 
剥离的资产相关的债权债务已经结清,银行可以收回的尽是其差额挂帐(帐销案存)部分,所以收回本金冲呆帐准备金或作收入,不征营业税,收回利息应并计当期收入征税(以前已经冲销)!至于银行折价从资产管理公司回购资产与银行自身业务无关。
---------一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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