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法规
∣
解读
∣
答疑
∣
课程
∣
资料
∣
专栏
∣
文案
∣
百科
∣
财务
∣
会计
∣
税务
∣
内控
∣
审计
∣
金融
∣
评估
∣
市监
∣
法律
∣
行业
∣
地方
∣
涉外
∣
专网
∣
考练
∣
文库
∣
商城
∣
专搜
∣
手机
∣
注册
∣
登录
新的主题
投票帖
交易帖
小字报
下一主题 >>
<< 上一主题
共有
651
人关注过本帖
树形
打印
主题:请教陈版主:请教一个国有企业改制变成民营企业中碰到的问题
104429453
小
大
1楼
|
信息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新手上路
帖子:
46
积分:100
威望:0
精华:0
注册:
2012/3/20 8:00:00
请教陈版主:请教一个国有企业改制变成民营企业中碰到的问题
Post By:2012/5/17 10:05:00
请教陈版主:国有企业改制变成民营企业,改制后企业收回原先帐销案存的资产,该部分资产是否需要上缴改制前的原投资者(国资委)是否有明确的政策规定?
特别是宁夏是否有相关规定?
麻烦您了
支持
(
0
)
中立
(
0
)
反对
(
0
)
c2yh8
小
大
2楼
|
信息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新手上路
帖子:
84279
积分:-25
威望:0
精华:0
注册:
2002/6/25 8:00:00
Post By:2012/5/17 20:47:00
实务中,在收回改制前账销案存的资产后,可能有一个问题需要解释:原先已作账销案存处理的资产又被收回全部或部分,是否说明原先改制时或者产权转让时的估值偏低,需要调整原先的评估值或者转让作价?这个疑问可能并不容易消除。
我理解,理论上,如果原先的评估结果是合理的,后续收回全部或部分残值是由于改制后的企业花了大力气追讨,或者系出于原先无法合理预见到的特殊原因,则应该可以把收回价值不用上缴该国有企业的原股东。但条件是首先要使监管部门消除如上段所述的疑虑。
支持
(
0
)
中立
(
0
)
反对
(
0
)
下一主题 >>
<< 上一主题
RSS2.0
Xhtml无图版
Xslt无图版
Copyright © Since 1995
中华第一财税网
(又名
“智董网”
)——专业的财税(
税务
)网站。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Powered By 智董集团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页面执行时间 00.06055 秒, 2 次数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