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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国有土地经营公司的几个问题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toto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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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经营公司的几个问题  发贴心情 Post By:2011/7/12 10:44:00

一家国有经营土地的公司,有以下几个问题:
1、母公司用2001会计准则,子公司(国有经营土地的公司)是否可以采用2006年会计准则。(新准则对利润的操作是否更便利一些)
2、股东2个,各持50%股权,由谁来合并报表,还是汇总报表
3、因国有身份和土地经营业务的特殊性,政府以先征后返的形式每笔土地交易以耕地占用税和耕地开垦费返还的名义来补偿,这个返还是应作为政府补助,还是可以冲减经营成本或是作营业收入。(企业希望能作为营业利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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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11/7/12 19:28:00

1、可以,但需要子公司的董事会(或总裁办公会、总经理办公会等类似机构)作出执行新准则的决议,并按规定程序报国资委批准。
但是,请不要以“新准则对利润的操作是否更便利一些”作为转向新准则的动机,事实上新准则下对利润操纵也是有很多限制的措施和手段的。
2、根据谁对该公司具有控制权确定。
3、根据具体的业务模式和业务性质判断,但个人感觉作为营业利润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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