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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召开第三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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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协[2005]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章程》的规定,经财政部同意,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第三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定于2005年7月19日—21日在北京召开。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会议定于2005年7月19日至21日召开,7月18日报到。
二、会议地点
7月19日上午全体大会在人民大会堂,19日下午—21日在北京新世纪饭店。
三、参加会议人员
各地方协会推选、推举的第三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各地方分管资产评估工作的厅(局)领导作为特别邀请代表参加会议。
四、报到时间和地点
7月18日早6:00至晚18:00为会议报到时间,报到处设在新世纪饭店大堂。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6号。
联系电话:(010)68492001
五、回执反馈
请各地方协会尽快将本通知内容告知参会人员,并请统一汇总本地区代表参会情况,填写代表参会回执表(附件),并于7月13日前将参会回执表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我会。
联系人:李念辰、咬丽蔷
联系电话:88191855、88191864
传真号:88191807、88191851
电子邮件:lnc@cas.org.cn、ylq@cas.org.cn
报到日我会在首都机场安排接站。
六、其他事项
(一)除参会代表外,请勿带领其他人员参会。
(二)因故无法参加大会的代表,请通过地方协会提前向大会筹备组请假。
(三)参会代表注意着装整洁。
(四)如有其他事项,请及时与我会联系。
二00五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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