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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国资委土地出资的问题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snrw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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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土地出资的问题  发贴心情 Post By:2010/7/20 11:27:00

遇到一个问题,麻烦各位前辈帮忙解答一下:
某地国资委以货币和土地出资,成立了一个投资开发公司,负责当地的土地开发业务。
土地是通过当地土地储备中心划拨的(没有划拨文件,投资开发公司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一事务所按照评估报告的金额7000万作为国资委的出资额,出具了验资报告。后来发现,该投资开发公司向国土局缴纳了2000多万的出让金。
我想问的是,土地的权属变更,是在验资之前,还是验资之后?
作为出资的土地的计价,按照什么金额来衡量?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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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qhh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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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10/7/7 13:58:00

注册会计师可以免考取得《会计证》?如果是,在那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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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yh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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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10/7/20 17:01:00

回复 楼主 snrwks 的帖子

你说的情况还是不清晰。“土地权属变更”和“土地性质变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需要关注目前该土地的性质是否已经变为划拨地,土地使用证上注明的使用权人的变更日期和土地性质的变更分别在哪一天完成。
另外还有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是:根据公司法规定,因为划拨土地不得转让,因此划拨土地不得用作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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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10/7/7 15:45:00

应该没有这样的规定。还是必须参加考试。毕竟注册会计师和会计职业资格是两个不同的体系。
我本人到现在还没有《会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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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rw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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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10/7/21 9:24:00

谢谢陈版的解答
具体情况是这样:国资委直接从土地储备中心拨了一块地,聘请了一个评估公司对这块地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7000万,事务所按照7000万出具了验资报告。(这期间,没有任何的政府文件提及这块地的处置情况)。后来翻阅凭证,发现投资开发公司上交给国土局2600多万土地出让金。经询问,这块地,县政府要挂牌出让。所以,缴纳了这2600万土地出让金(也无政府文件)。
现在要做什么样的补救工作(也就是让政府发文),在法律上可行
还有,当初以7000万作为土地的入账价值,那么,补交的2600万出让金,又如何处理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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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10/8/3 18:22:00

不知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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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10/7/21 20:12:00

获取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该土地使用权处置问题的正式批文,并检查相关土地的权属和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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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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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10/8/3 19:09:00

没有听说过,自己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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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10/8/4 15:36:00

谢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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