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350人关注过本帖树形打印

主题:与大家来探讨一下:国有、非国企改制中评估调账有关业绩连续计算的问题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cpa19781224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新手上路 帖子:222 积分:100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5/11/2 8:00:00
与大家来探讨一下:国有、非国企改制中评估调账有关业绩连续计算的问题  发贴心情 Post By:2008/1/6 23:48:00

   对于评估调账,新规定只出现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并没有特别提到国有企业,只是在经营年限方面指出,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在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2号曾规定:原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按照现行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需要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帐务调整。《公司法》第152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因此,国有企业改建的股份有限公司或国有大中型企业作为主要发起人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帐务调整;按《公司法》规定,均可以连续计算以前年度经营业绩。
我个人认为,由于《公司法》的变更,国有企业调账一说已无依据,所以不存在国有企业调账可以连续计算业绩。
支持(0中立(0反对(0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cpamyh1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新手上路 帖子:686 积分:95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2/8/3 8:00:00
  发贴心情 Post By:2008/1/7 0:55:00

公司法不会对评估调帐作出要求

支持(0中立(0反对(0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ldm520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新手上路 帖子:1070 积分:100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7/12/8 8:00:00
  发贴心情 Post By:2008/1/7 3:58:00

国有企业还是可以调账并连续计算业绩的

支持(0中立(0反对(0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c2yh8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新手上路 帖子:84279 积分:-25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2/6/25 8:00:00
  发贴心情 Post By:2008/1/7 5:56:00

国有企业改制时是否进行帐务调整,主要取决于会计制度和国有资产管理法规的规定,而不是公司法或证券法。

按照最新的解释公告第一号第十条,实际上承认非公司制国有企业在引入新股东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必须进行评估调账处理。因为非公司制的国有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在改制前是单一股东,而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2个以上的发起人,所以必然要引入新股东。此时按照解释公告第一号第十条的规定,应进行帐务调整处理。
支持(0中立(0反对(0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