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627人关注过本帖树形打印

主题:企业收到股票股利该不该确认股票计税基础?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t1ubl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新手上路 帖子:11513 积分:80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9/7/18 8:00:00
企业收到股票股利该不该确认股票计税基础?  发贴心情 Post By:2010/9/13 7:45:00

年度股东大会决定对各投资者分配股利,包括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企业收到股票股利是否应按稀释后的股票价格来确认股票股利的计税基础,进而在未来出售股票时可以作为一项扣除项目进行所得税的扣除?
支持(0中立(0反对(0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wuaazy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新手上路 帖子:2682 积分:100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5/2/26 8:00:00
  发贴心情 Post By:2010/9/13 8:15:00

答案应该是不能,不过这里面有很深的理论,我说不上来,可请高手解释。
支持(0中立(0反对(0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prh0w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新手上路 帖子:5509 积分:100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6/4/21 8:00:00
  发贴心情 Post By:2010/9/13 8:28:00

国税函[2010]79号:“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
因此,企业收到股票股利不影响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股票股利的计税基础应以利润分配金额来确定,而不能以股票市场价格来确定。

[ 本帖最后由 prh0w 于 2010-9-13 08:38 编辑 ]
支持(0中立(0反对(0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zhangchunl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新手上路 帖子:7154 积分:95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9/4/26 8:00:00
  发贴心情 Post By:2010/9/13 8:37:00

数量变化,成本不变

支持(0中立(0反对(0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故地飞花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新手上路 帖子:631 积分:100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9/12/23 8:00:00
  发贴心情 Post By:2010/9/13 8:57:00

我认为符合免税条件的股票股利应该按照面值(一般是一元)的价值确认税收计税基础,并且可以在税前扣除,将来实现转让时按取得的所得扣除后交纳所得税。记得2008年度以前有过文件规定,但08年以后就没注意到了,但理论上应该是一致的。即确认其股票股利的分红符合规定可以享受免税条件的,给予免税优惠,但对于其转让所得则按规定征税。
支持(0中立(0反对(0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toqb7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新手上路 帖子:5752 积分:95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1/9/7 8:00:00
  发贴心情 Post By:2010/9/13 15:50:00

回复 楼主 t1ubl 的帖子

我认为应该确认。

理由如下:
1、一个不算是太直接的法规依据(是讲个人所得税的):
《关于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1998-06-04国税函发[1998]333号):将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实际上是该公司将盈余公积金向股东分配了股息、红利,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红利增加注册资本
结合上面的规定,我们可以这么推导:
(1)盈余公积金(包括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和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两者在税法意义上应该是没有区别的。
(2)这种转增注册资本在税法上分为两步:原企业分配股息,这是第一步;股东再投资,这是第二步。从第二步来讲,股东是对被投资企业有投入的,应该确认这部分投入的计税成本。

2、可以比较一下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可以算是一个反证。
某公司分别投资100万元至A、B两个公司,各获得100万股股权。
一年后,A公司分配现金股利10万元,B公司分配股票股利10万元。
按新企业所得税法,确认股利所得时,该公司对A、B分回的股利均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持有的B公司的股份数增加到110万股,而持有的A公司的股份数仍为100万股。
此时,该公司转让持有A、B公司的股权。假设价格分别为100万元和110万元。
如果两个股权的计税基础均为100万元,那该公司持有B绝对是不划算的交易。
因为什么?
从A这里拿到的10万元现金,实际上和后面的股权转让没有了关系;该公司无需为此次转让缴纳所得税,即:(100-100)*25%=0万元
而持有B的这10万元股票股利,参与了后面的股权转让(一共是110万股),此时需缴纳所得部:(110-100)*25%=2.5万元
也就是说:如果是分到股票股利却不调整投资方的计税成本,那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对投资方来说税负水平是不一样的。
我个人觉得这是不应该存在的。
支持(0中立(0反对(0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jishaozhong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新手上路 帖子:999 积分:100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6/8/12 8:00:00
  发贴心情 Post By:2010/9/13 16:42:00

一般来说分配股票股利后股价会下降

理论上持有同一家公司分配前的100万股和分配后持有的110万股的股价总额相等。toqb7举例中分别持有A、B两家公司的股票,在转让B公司110万股票时理论上的价格仍为100万,当然也有可能是110万,但那是市场因素造成的,不应归因于10万股票股利而形成的增值。所以分配到股票股利对股权总的计税基础总额并不影响,影响的只是每股股票的计税基础,它会因为股票股利而被稀释,但计税基础总额不应该变化。
支持(0中立(0反对(0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toqb7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新手上路 帖子:5752 积分:95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1/9/7 8:00:00
  发贴心情 Post By:2010/9/13 17:00:00

原帖由 jishaozhong 于 2010-9-13 16:42 发表
理论上持有同一家公司分配前的100万股和分配后持有的110万股的股价总额相等。toqb7举例中分别持有A、B两家公司的股票,在转让B公司110万股票时理论上的价格仍为100万,当然也有可能是110万,但那是市场因素造成的,不 ...


呵呵

1、一种是10万元现金拿走了,一种是10万股股权还包在里面,你说能一样吗?

2、我看你的推导,觉得你推导的逻辑太有跳跃性了。如何从“市场因素导致增值的问题”跳到“计税基础不变”?
支持(0中立(0反对(0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prh0w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新手上路 帖子:5509 积分:100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6/4/21 8:00:00
  发贴心情 Post By:2010/9/13 17:53:00

股票股利的所得税处理为视同先以现金分红再将同等金额投资入股。
支持(0中立(0反对(0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toqb7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新手上路 帖子:5752 积分:95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1/9/7 8:00:00
  发贴心情 Post By:2010/9/13 22:33:00

原帖由 prh0w 于 2010-9-13 17:53 发表
股票股利的所得税处理为视同先以现金分红再将同等金额投资入股。


呵,peng兄,你两段话观点不一样吧?
支持(0中立(0反对(0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