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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所得税清算:此种股票分红是否免税?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loudoud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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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清算:此种股票分红是否免税?  发贴心情 Post By:2009/5/14 17:36:00

我司2007年5月购买某上市公司股票5000万股(非二级市场购买),2008年收到2007年分红500万(每股0.1)。现在本人在做2008年度所得税清算,税务人员说,该分红为2007年度的,我司2007年持有该股票不满12月,不让我们免税。我认为税务人员的说法是不对的。好橡记得有个类似规定,但一时找不到。那位大侠能提供一下此政策。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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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udoud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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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新手上路 帖子:4377 积分:100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8/4/1 8:00:00
  发贴心情 Post By:2009/5/14 20:12:00

大家回复啊

再次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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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zc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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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10/6/29 15:17:00

税法是有规定:持有未超过一年的收益征税,超过一年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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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qb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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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10/6/29 21:08:00

要征税的。

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股权投资)
2009-4-2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69号
四、2008年1月1日以后,居民企业之间分配属于2007年度及以前年度的累积未分配利润而形成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及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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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qb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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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10/6/29 21:36:00

老天,我刚发现这是一年前的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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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udoud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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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10/6/30 11:57:00

呵呵。还是谢谢

原帖由 toqb7 于 2010-6-29 21:36 发表
老天,我刚发现这是一年前的贴子。
   这个问题我们得到完满解决了,不征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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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qb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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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10/6/30 12:11:00

原帖由 loudoudou 于 2010-6-30 11:57 发表
    这个问题我们得到完满解决了,不征税的。


哦,能告诉我是依据什么规定不征税吗?
或者是我对条例83条理解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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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han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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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10/6/30 12:25:00

这个就是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意思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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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udoud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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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10/6/30 12:28:00

原帖由 toqb7 于 2010-6-30 12:11 发表


哦,能告诉我是依据什么规定不征税吗?
或者是我对条例83条理解有误?

依据的就是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及实施条例83条的规定:
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根据这个规定,只是说持有上市公司股票超过12个月的股票分红方可免税。但对这个12月的如何认定国税总局并没有给于明确。当时上海市局对这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超过12个月”的期限认定是:自购买股票的日前至分红的日期”,我们认为明显的不妥。企业自购买股票到分红有可能不满12个月,但是分红后我依然持有(且是限售股股票2年),明显的我们持有期限超过了12个月。但这种认定想法,当时也没有书面政策作为依据。在此情况下,我当时发出了这样的一个求助。


后来,我们通过和国税总局及市局的多次沟通后,还是说服他们认可了我们的想法,在当年作为免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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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udoud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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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10/6/30 12:42:00

回复 8楼 haihan235 的帖子

海大师回复我的问题了,好荣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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