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中央企业和省直企业合并该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条件:
1、A企业为中央直管企业,机构设在某省,B企业为某省直管企业,机构设在某省下辖一市。
2、B企业并入A企业,成为A企业控股子公司,A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B企业原来所得税在市征管,A企业原在省征管。
问题:
1、B企业并入A企业后,所得税该由何地征管?
2、B企业并入A企业涉及到哪些税收问题?
3、B企业与A企业是独立缴纳所得税,还是B企业与A企业合并报表合并缴纳所得税?
4、所得税收入在中央、省、市之间如何分配?
有哪些政策规定和依据?
急盼解答,先谢谢各位同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