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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个体移动代办点应该如何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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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7/7
Post By:2012/2/28 0:08:00
呵呵,这个法子貌似不是专利……
这个法子理论其实也是有的,只不过论证起来比较麻烦。其实把会计差异更正引入与纳税调整对接就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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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m9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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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7
Post By:2012/3/3 19:02:00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
六、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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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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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2012/3/4 21:16:00
以下是引用
lsqqj11557在2012-2-23 23:16:00
的发言:
谢谢空版。我就是听高金平教授的处理方法科学,可惜没有看见总局文件,所以到处请教。高金平教授的处理方法: 既不属于永久性差异也不属于暂时性差异的纳税调整项目:汇缴期满前纳税年度允许扣除的金额应当取得发票却没有取得的,暂不允许扣除,作纳税调增处理。汇缴期满当年或以后年度以得补开发票时,方可作纳税调减,即重新计算原所属年度的扣除额、所得额、所得税,涉及应退税款的,报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办理退税或抵顶当期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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