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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讨论:关于各省地税对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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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关于各省地税对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的管理  发贴心情 Post By:2012/2/27 15:48:00

 讨论:关于各省地税对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的管理
下面贴了一个江西省地税局2011年第8号的公告,在这里我想咨询各省大侠们,你们那里里对于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管理是怎样的?也是叫盈利点吗?在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文件里并没有此种说法?在《征管法》里也没有此种说法?我想请空版、7ibz8或wcmot等大侠从税制法理的角度来分析这些文件是否存在瑕疵?另外我也想了解下各省对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的管理的一些基本情况。
还有以当前的征管能力和手段怎样确定一个个体户月收入是否超过2万元?当然本帖并不是提倡对个体户重税,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前提下,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潜在的大背景下,这种粗放式管理是否不合时宜、自毁长城?当然本帖的目的只想还原一个相对真实、公平的征管情况,也没有别的不敬,敬请各位大侠理解。谢谢!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盈利点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地税职能,支持全民创业,服务经济发展,现将我省采取定期定额征收和按附征率征收管理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盈利点标准调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盈利点标准调整为:从事销售货物的,月销售额为20000元;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月营业额为20000元;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的,月营业额为20000元;从事房屋出租的,月租金收入为5000元。
二、对实行盈利点征收办法的个体工商户,在盈利点以内的视为无应税所得,不征个人所得税,在盈利点以上的,按规定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本公告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征收问题的通知》(赣地税发〔2010〕38号)同时废止。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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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12/2/27 21:09:00

 
看来还是强势走双定模式,所以说税总那些下大功夫出台的规章只不过是摆设而已。

相关前瞻式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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