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545人关注过本帖树形打印

主题:[求助]个体工商户门市部整体转让如何征税?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llsuse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新手上路 帖子:87 积分:100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4/5/12
[求助]个体工商户门市部整体转让如何征税?  发贴心情 Post By:2010/3/2 11:55:00

 [求助]个体工商户门市部整体转让如何征税?
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九条第二款“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经营者时,应当重新申请登记”。从上述规定分析,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权是限定了经营者的登记身份的,即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权不得移转。但是现在生活中,个体工商户转让行为比较普遍,对于个体工商户门市部整体转让是否需要征税?如何征?

谢谢各位大侠多多指教!

支持(0中立(0反对(0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llsuse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新手上路 帖子:87 积分:100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4/5/12
  发贴心情 Post By:2010/3/5 9:23:00

 
怎么 没人理呢?
支持(0中立(0反对(0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小平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新手上路 帖子:215 积分:100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4/8/17
  发贴心情 Post By:2010/3/6 13:38:00

 
理论上应征收的,但可操作吗
支持(0中立(0反对(0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liyang7430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新手上路 帖子:1277 积分:85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4/1/4
  发贴心情 Post By:2010/3/10 21:03:00

 
看了一下条例 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自1987年9月1日起施行,这不是瞎折腾吗。
征管法颁布了多少年了,和工商部门信息沟通了吗?领导们大事都忙不完,这些小事顾得上吗?
支持(0中立(0反对(0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小兵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新手上路 帖子:2385 积分:100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3/4/16
  发贴心情 Post By:2010/3/11 7:16:00

 
不允许就是不准,如果碍出来违反这规定的行为,就依法惩处。
支持(0中立(0反对(0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常来看看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新手上路 帖子:377 积分:100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8/5/10
  发贴心情 Post By:2010/3/11 17:53:00

 
违反工商部门规定,由工商部门查处.从税务局看,涉及到税款追缴,还是原业主.

吉林省地税务局关于企业、个体工商户出兑经营场所等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吉地税流字[1999]131号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
近来发现有些企业、个体工商户将经营场所对外出兑。经研究,现对这些经济活动如何征收营业税问题明确如下:
一、出兑方拥有经营场所产权并将产权一并转让的,按其全部收入减除转让商品价款后的余额依"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二、出兑方没有经营场所产权的,具体分为三种情况:
(一)兑入方只向经营场所产权所有者支付费用。对产权所有者按"服务业--租赁业"征收营业税,出兑方不征收营业税。
(二)兑入方既向出兑方又向经营场所产权所有者支付费用。对出兑方按其全部收入减除转让商品价款后的余额依"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收营业税,对产权所有者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三)兑入方只向出兑方支付费用。
对出兑方按其全部收入减除转让商品价款后的余额依"服务业--租赁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三、上述商品,是指出兑方的库存商品、产成品、半成品、材料等出兑方要合理划分转让商品金额。没有划分或不能合理划分的,在计征营业税时不予减除。

吉林省地税务局
1999年5月4日
个人理解:第一条:无论是否办理了注销税务登记的,征收。
第二条第一项:新办个体工商户场所是承租的(执照业主未改,将其称新业主,涉及诉讼时,可列两个被告)
第二条第二项:涉及三方。
1、产权所有者(房主)按出租征税;2、出兑方(承租产权所有者场所)将商品及承租的场所(地理位置、声望等商誉转让)一并转让(出兑与转租有区别,因所得者按租赁,同时又按转租对待,解释不通)。
第二条第三项:出兑方将商品转让,按场所转租对待。
第三条:按现行规定,应分别核定增值税销售额和营业税转让额。

支持(0中立(0反对(0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