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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双定个体查实销售额超过双定如何处理?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桂江烟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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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定个体查实销售额超过双定如何处理?  发贴心情 Post By:2007/3/31 21:59:00

 双定个体查实销售额超过双定如何处理?
从事生产个体户,经查实2006年销售额超过双定额未申报,是否适用国税总局2006年16号令处理,是否可以定性偷税?哪位可以为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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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鱼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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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7/3/31 22:11:00

 
先通知其限期申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才可按偷税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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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2b3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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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7/3/31 23:14:00

 
现行法律框架下,双定户有及时足定额申报纳税,检查超定额部分尽量不要定偷税,可补税和以后调高定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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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b54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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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7/3/31 23:42:00

 
依据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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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2b3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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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7/3/31 23:58:00

 
国家税务总局令【2006】16号
第二十条 经税务机关检查发现定期定额户在以前定额执行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或者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一定幅度而未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及结清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处理。其经营额、所得额连续纳税期超过定额,税务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重新核定其定额。

是不是偷税要按六十三条来,不是不能定偷税,只是定双定户定偷税个人认为一定要慎重,又未先通知其限期申报的,不宜定偷税!少了按定额来,说明定额和实际是事实上有差距的,多了一定幅度就是偷税理论上说不过去的!再说账证不全的情况下取证的难度也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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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7/4/1 0:13:00

 
国家税务总局令【2006】16号
国家税务总局令 第 16 号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6月28日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 谢 旭 人 二○○六年八月三十日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1997年6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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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7/4/1 10:10:00

 
坚决反对直接用超定额超一定幅度就定偷税的直线思维,是不是偷税依据六十三条来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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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江烟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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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7/4/1 20:36:00

 
谢谢各位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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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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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7/4/2 15:09:00

 
查一下国家税务总局答复大连的一个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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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zrq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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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7/4/2 16:52:0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连市税务检查中部分涉税问题处理意见的批复
国税函[2005]402号2005-04-18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在税务检查中部分涉税问题认定事宜的请示》(大地税发[2004]11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企业向消费者赠予消费卡,消费者持卡在该企业消费的,对企业按(国税函[2004]1032号文件)的规定计征营业税。
  二、企业向临时雇用的“技工技师”支付的报酬,按“劳务报酬”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按劳务费全额在税前扣除。
  三、对于采取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在税务检查中发现其实际应纳税额大于税务机关核定数额的差额部分,应据实调整定额数,不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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