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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个体户发票超定额没有申报算不算偷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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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发票超定额没有申报算不算偷税?  发贴心情 Post By:2006/7/20 15:27:00

 个体户发票超定额没有申报算不算偷税?
某个体户,定额每月1万元,5月份开了30万元,超定额部分到现在都没有申报过(定额部分已申报纳税)。那本普通发票因为没有用完,到现在还没有缴销。
这种情况算不算偷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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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tf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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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6/7/20 22:54:00

 
按照国税总局答复大连国税的函应该不算偷税,补税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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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ro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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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6/7/21 4:27:00

 
当然算偷税,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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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儿游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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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6/7/22 1:29:00

 
算偷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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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jian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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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6/7/22 12:28:00

 
超过定额20%就应申报,否则按偷税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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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6/7/22 13:24:00

 
要积极开展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工作,共同清理漏征漏管户,加强对纳税户停业、复业和注销等信息的交换,联合开展定额核定工作,确保双方对同一纳税户核定定额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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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6/7/22 13:25:00

 
个体经营税收收入口径作进一步明确。个体经营税收收入包括以下三个部分:一是在集贸市场内、外生产经营且办理了税务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所缴纳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全部税收;二是从事临时经营的个人所缴纳的与临时生产经营有关的全部税收;三是个体工商户和临时经营的个人由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所缴纳的税收。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虽不属于个体经营税收收入的范畴,但为保持上报数据的连续性,各地国税局在向总局报送个体经营税收收入时应包含该税收入,总局计划统计司在生成个体经营税收月度快报时再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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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6/7/22 13:26:00

 
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后,未达起征点业户大量增加,各地税务机关要本着“简便、高效”的原则,积极探索和完善对未达起征点户的后续管理措施,通过业户申报和税务机关定期巡查的方式,切实加强对未达起征点户的税源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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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6/7/22 13:32:00


把文件帖出来,让大家看看。

 
以下是引用srtfcj在2006-7-20 22:54:00的发言:
按照国税总局答复大连国税的函应该不算偷税,补税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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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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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6/7/22 13:54:00

 
问: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当纳税人的实际经营额高于核定标准时,仍然应该据实申报,如果超过的比例达到20%-30%,而不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定额,则对纳税人按偷税处理。税务机关这一规定是否合法?纳税人不申报超定额税收是否构成偷税?

答:当纳税人未申报超定额的税收时,如果该行为具有可罚性,则不论其超定额的比例为多少,都应该平等地给予处罚,上述规定对标准以内的行为不予处罚,只对超过规定标准的行为施加处罚,本身自相矛盾。从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看,只要纳税人有义务申报超定额税收,且符合主观构成要件,那么不论其未缴税额占税收定额的多大比例,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只是处罚的程度和形式有所区别而已。定期定额征收的对象一般都是经过允许而未设置账簿的小规模纳税人,无法准确全面记录经营信息,对于实际经营额是否超过定额,超过比例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往往无从判断,不能认定纳税人对此具有主观过错。此外,将未申报超定额税收视为偷税,也不符合偷税的客观要件。《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条第1款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在定期定额征收方式下,纳税人未申报超定额税收,也与上述偷税表现不符。即使对定期定额户的未申报行为,必须给予行政或刑事处罚,也须考虑处罚的法律依据。根据《立法法》第8条规定,有关犯罪和刑罚的事项只能由法律加以规定,这里的法律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国家税务总局的文件无权设定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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