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1036人关注过本帖树形打印

主题:个体工商户销售安利产品适用这个文件吗[讨论]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谢雨轩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新手上路 帖子:99 积分:100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4/2/16
个体工商户销售安利产品适用这个文件吗[讨论]  发贴心情 Post By:2004/12/22 9:29:00

 个体工商户销售安利产品适用这个文件吗[讨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
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4]136号

2004-10-13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据部分地区反映,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部分收入如何征收流转税的问题,现行政策规定不够统一,导致不同地区之间政策执行不平衡。经研究,现规定如下:
一、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部分收入,按照以下原则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
(一)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
(二)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
二、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应冲减进项税金的计算公式调整为: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四、本通知自2004年7月1日起执行。本通知发布前已征收入库税款不再进行调整。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的纳税处理,比照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二○○四年十月十三日


支持(0中立(0反对(0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s2vj00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新手上路 帖子:774 积分:100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4/7/19
  发贴心情 Post By:2004/12/22 11:00:00

 
是一般纳税人吗???
支持(0中立(0反对(0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2kvxn2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新手上路 帖子:7458 积分:85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3/8/10
  发贴心情 Post By:2004/12/22 11:52:00

 
安利的问题很特殊,涉及政治、经济问题。
不过据我所知,安利是不允许个体户将其产品摆出来卖的,只能通过传销的方式。
支持(0中立(0反对(0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84p0u1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新手上路 帖子:28949 积分:90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2/3/30 8:00:00
  发贴心情 Post By:2004/12/22 11:54:00

 
他们的说法是直销
支持(0中立(0反对(0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