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个体经济征管现状的调查(原创)现阶段,随着经济的发展,体制的改革,民营个体经济开始蓬勃发展,特别是国有经济的改制,伴随着下岗职工的出现,下岗人员经商日益增多,个体经济、税收与百姓的生活越来越密切。据统计,我局个体税收收入已占全局总收入的14%,由于个体经济比较灵活、范围广、动态变化大,个体经济历来对各个管理部门来说都是一个难以管理的群体,在税收征管方面,个体经济也始终处在一个薄弱环节上。为此,我局对个体经济征管现状进行了专题调查。
一、个体经济征管的现状
(一)信息不共享导致各管理部门之间户数信息混乱
经过我们调查发现,工商部门、地税部门和国税部门之间在户数管理上各行其是,信息不共享。工商部门掌握的户数要大于国、地税所掌握的户数,而且工商部门户数没有纳入计算机管理,而是分布在各个所里,统计有一定困难,有些个体工商业户废业时不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在掌握的户数中含有很大虚数成分。国、地税之间各自掌握的共管户出入不是很大,但也存在在一方为正常户管理,而在另一方却注销的现象。突出体现在使用发票上,有些业户为了使用发票,只在国税部门进行税务登记,而不办理地税部门的税务登记或进行了注销处理,由于信息传递不及时,信息不共享,导致各个管理部门各自掌握一套管理数据。
(二)征管不严密导致发票失控和税款流失
1、我们在调查中也发现,由于征管制度的不严密,发票有失控现象。个体工商业户正常经营时,只要手续齐全就可以购买发票,由于购买发票不留抵押金和发票没有定期缴销制度,有些业户在临近不经营时,尚未用完的发票不到税务机关缴销,随着业户失踪而造成发票失控现象,现有的发票管理制度对这些情况也难以控制。
2、在个体管理上,虽然税务部门采取了以票管税,但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发票大头小尾现象,协查只是一小部分,不可否认也存在利用发票进行偷逃税现象,偷逃税从根本上得不到有效遏制。
(三)交通工具落后,职责不清导致个体经济管理不到位
1、我局现有机动车2台,有17名执法人员从事627户个体工商户的检查管理工作,交通工具落后短缺,导致对个体经济管理不到位,个体经济面广、战线长,征管的动态管理跟不上,存在着税收死角和肓区。对于个体工商业户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及时变更,注销及停业等在征管上不及时,相关信息不能及时反馈到位,虽然对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业户要求实行动态管理,按月进行检查,但不能全部检查到位。
2、由于现行的片管员融稽查与管理于一身,同时也负责国有、集体经济的日常检查与管理工作,不可避免地对个体经济征管有一定冲击,有时忙于一些临时调查等事情,也不同程度地削弱了对个体经济的征管,使个体经济的征管始终处在被动地位。由于管事不管户,清理出漏管户,很难追究是哪一专管员的责任,从而导致疏于管理,淡化责任,对个体经济管理不到位,单靠局里一年几次的拉网式的清理是不够的,也不切合实际动态管理的要求,个体经济变化快,税务部门征管力度跟不上也是个现实问题。
(四)增值税起征点和下岗优惠政策对征管产生很大冲击1、
今年由于我省调整了增值税起征点,给税务部门征管工作确实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主要表现在:
①典调处于被动,现行的个体经济多是现金交易,进货渠道灵活多样,税务部门很难掌握其进货渠道和真实的销售收入。申请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业户多,几乎占到了管理户数的50%,同一行业,规模、经营状况也不尽相同,典调人员显得相对偏少,在典调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业户进货不清,有人为地调高售价现象,或多或少出现典调不实现象。
②调整定额是今年的一大难点,业户之间攀比现象严重,征免户之间矛盾尖锐,纳税户心理承受能力下降,认为不平衡,不是公平竞争,强调有些都免了,我们为什么不免征几个月,强调经营有淡旺季,而且有行业联合抵税现象,给税务部门征管造成一定难度,同时有些业户一店分为两店,人为调节面积,缩小规模,钻政策的空子,享受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政策。
③正常申报率有所下降,原因之一是以往缴税正常户也出现波动,集体上访,要求降税;原因之二是已免征的业户片面认为税都免了,还申报什么,不进行正常申报,增加了税务部门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税务部门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申报率仍呈现有下降趋势,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业户不申报,税务部门按《征管法》进行处罚,但执行非常困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限又受到限制,强制时间过长,使我们的征管工作无所适从。
2、下岗优惠也冲击现行的征管制度。有些个体工商业户持下岗优惠证不想办理税务登记,尽管税务登记证是免收的,这部分业户借口有下岗优惠证而迟迟不办理税务登记,片管员催时,强调不懂或强调有下岗优惠证就应该什么都免,有的业户直接强调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既不办理税务登记也不办理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税申请,也加大了税务部门的征管难度。
(五)定额核定不尽合理导致征管难度 1、定额核定标准不到位,特别是增值税起征点调高后,定额标准没有进行统一,有些新兴行业没有定额比照,定额核定存在许多人为因素,增值税起征点调高后,征纳双方在定额核定、征免上矛盾日益突出,有时为了缓解矛盾,税务部门只能做出一定让步。新调整到起征点的业户心理不平衡,尽管达到了起征点,但业户定额之间定额没有拉开距离,定额相差不大,政策衔接显得有些不到位,纳税人互相攀比。增加了征管工作量。
2、名义税负与实际税负存在差异,有些行业如酒类加工、粮油零售等差价小,毛利率达不到征收率,虽然典调达到起征点,但纳税人强调利润低,难以接受相应的定额,也给征管带来一定难度。
3、定额典调始终困惑税务部门。由于个体工商业户不提供真实的销售收入,典调困难,利用费用倒推法没有确切的法律依据,典调没有统一的标准,各地典调情况也不一,典调方法过于笼统,实际操作性不强,个体业户不建帐,即使建账也不真实、不健全,这些都给税务部门征管造成难度。
(六)执法力度有待加强 1、在个体经济征管中,执法力度有时疲软,有些执法人员重程序轻实体,怕违法,尽量不采取扣押货物等强制手段,出现了只强调程序,不注重效果,只送达不执行的现象,但同时也存在扣押后拍卖困难或不能及时拍卖,导致税法没有刚性,执法力度不强等问题。
2、个体征管中有些程序过于复杂,束缚了执法人员的执法力度,造成征管误区。
二、建议及对策 针对个体经济的征管现状,笔者建议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个体征管:
(一)加强立法,堵塞征管漏洞 对于征管实际中难以操作和有争议的问题,应当健全税法,比如:超定额不申报问题,典调方法等问题应在立法中予以明确,针对名义税负高于实际税负的实际情况,合理降低征收率,只有科学立法,才能从根本上堵塞征管漏洞。
(二)相关部门信息共享,计算机联网
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信息共享显得尤其重要,工商部门、国、地税及金融部门应尽快实现计算机联网,国、地税应使用同一税务登记证,减少纳税人成本,或者几个部门联合办证,减少由于信息不畅导致的漏征漏管。
(三)加强征管堵塞漏洞 1、健全现行的征管制度,做到权责清晰,责任追究,真正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
2、结合管理员制度,对个体经济进行单独管理,成立个体管理股,责任明确,监察室定期抽查,进行监控。同时在车辆的配置上向个体经济管理倾斜。
3、购买发票实行抵押金制度和定期缴销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发票失控现象,同时比照增值税专用发票尽快实现普通发票的交叉稽核,堵塞发票使用上的管理漏洞。
4、简化个体征管程序,加大检查和管理力度。
5、在个体经济中大范围推行建帐制度,增强个体户建帐意识,为以后的典调和征管打下基础,通过建账,把个体经济逐渐纳入正轨。
6、推行计算机定税软件,减少人为核定定额因素,减少征纳双方之间的矛盾,使定额更趋于合理。
(四)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建立协税护税网络采取各种方式加强税法的宣传,普及公民的纳税知识,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形成良好的纳税氛围,同时建立社会协税护税网络,特别是和街道办事处成立协税护税网,从源头上堵塞征管漏洞,使个体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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