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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委托代理时出口,代理方收汇时,如何编制外汇收支情况表
lr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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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9/3 8:00:00
委托代理时出口,代理方收汇时,如何编制外汇收支情况表
Post By:2010/6/21 11:53:00
公司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由公司开具出口发票,报关单上经营单位为代理方,发货单位为公司,收汇为代理方。因按相关规定,代理出口业务属于委托企业的自营出口销售,那应该属于外汇收支情况表下的经常项目差额,但其收汇却是由代理方收汇后,在代理方结汇成人民币汇给委托方,此时在外汇收支情况表的资产方,该如何反映此笔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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