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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解读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办法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小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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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新手上路 帖子:287 积分:100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10/4/6
解读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办法  发贴心情 Post By:2010/11/25 15:33:00

 解读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办法
随着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实施,非居民企业的概念被广泛采用。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作为对中国进行投资的一种方式,为许多外国投资者所采用,新税法实施之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就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为此,总局制定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10]18号文)。

一、文件的适用范围
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所称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是指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或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包括港澳台企业)及其他组织的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简称代表机构)。
也就是说国税发[2010]18号文既适用于外国企业的常驻代表机构,也适用于其他组织的代表机构,如外国政府、国际组织、非营利机构、各民间团体等代表机
二、代表机构收入核定方式
1、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
2、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三、政策变化要点
1、取消了代表机构征免税业务活动的划分
2、取消了外国政府、国际组织、非营利机构、各民间团体等在我国设立的代表机构免税待遇
3、明确代表机构发生增值税、营业税应税行为时应按规定纳税

来源:百丞税务秘书www.nashuir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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