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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香港税收及外汇管理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1314si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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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税收及外汇管理  发贴心情 Post By:2010/11/4 21:08:00

香港籍自然人甲某在香港设立A公司,A公司在内地设立全资子公司B,先B欲分配利润于香港母公司,请教下大家如下几个问题:
1、B分配利润与A公司,是否在香港负有纳税义务;
2、A取得内地B公司的利润分配给甲在港是否负有纳税义务;
3、A将所持B公司的股权转让给香港籍自然人乙是否在港负有纳税义务;
4、B是否可将内地的利润依据A公司的香港协议支付给在内地的自然人甲。

自己对上述几个问题的理解:
香港税收主要为利得税、薪俸税和物业税,而且征税原则为属地原则,因此1和2在港不负有纳税义务;3不确定。
4咨询当地外管局,说是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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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zhangchun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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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10/11/5 10:17:00

3

課稅範圍
凡在本港經營任何行業、專業或業務而從該行業、專業或業務獲得於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所有利潤(由出售資本資產所得的利潤除外)的人士,包括法團、合夥商號、信託人或團體,均須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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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港不负有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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