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税务师事务所(不发大连):
为切实搞好我省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宣传,提高全行业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推动我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2012年全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及辽宁省国税局《关于开展2012年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辽宁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决定,将我省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宣传继续纳入今年4月份开展的第2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现将各税务师事务所开展宣传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业宣传活动的主题、重点
(一)活动主题。全国税收宣传月主题为“税收·发展·民生”。各税务师事务所要围绕这一主题,借助电视台、电台、互联网、报纸、杂志等媒体开展宣传活动。适时创新宣传手段,实现注税行业宣传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
(二)宣传重点。向纳税人广泛宣传注册税务师在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向税务机关宣传注册税务师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作用;宣传注册税务师行业依法诚信执业,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成功案例;宣传国家的税收法规政策;宣传税收在筹集国家收入、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宣传注税行业依法规范发展和优化纳税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使广大纳税人了解和关注注税行业,提高行业的认知度和公信力。
二、宣传月活动方式
1、配合当地税务机关做好税收宣传工作
各税务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本次税法宣传月活动,主动向国、地税机关汇报宣传计划。对当地税务机关组织的税收宣传活动,要积极主动提供人力、物力配合。依托税务机关的宣传大平台,打造税务师事务所自身形象。
2、开展走访纳税人活动,宣传税法
税务师事务所应积极开展走访纳税人活动,进行税法上门宣传辅导,现场解答纳税人在办事税中遇到的涉税问题,广泛征求纳税人对税务师事务所涉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印制宣传手册,赠送相关税收政策资料。通过面对面的交流,深入、有效的宣传税法,有效的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形成定期走访纳税人机制,搭建良好的宣传桥梁。
3、召开座谈会,与纳税人共谋发展
召开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的行业发展座谈会,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通过零距离交流,及时了解纳税人需求和税务师事务所发展过程中的不足。寻找税务师事务所发展方向,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4、组织培训辅导
税务师事务所应组织业务骨干为当地企业财务人员纳税辅导。通过组织定期培训班,宣传税收政策、辅导涉税知识,提高企业财务人员业务水平的同时,寻找税务师事务所自身发展优势,有力扩大行业宣传力度。
5、走进申报大厅
各税务师事务所应与当地税务机关主动沟通,走进申报大厅,开展税收政策咨询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等方式,宣传最新税收政策,解答纳税人提出的疑虑和问题。
6、聘请税务专家为税务师事务所业务骨干辅导最新税收法规
2012年4月,辽宁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将聘请税务专家,为全省税务师事务所业务骨干辅导最新税法知识,旨在通过对行业骨干的培养,更好为企业、为纳税人服务,达到宣传税法的目的。同时积极发挥业务援助委员会的业务指导作用,推动行业快速发展。
7、刊发宣传文章
为扩大行业宣传,省会刊《税务师》将以此为契机,集中刊发各税务师事务所在税法宣传月期间举办的各类活动及工作亮点文章。宣传各事务所税法宣传力度及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确保宣传工作长效发展,努力打造注税行业税法宣传声势。
8、参加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开展的税收宣传活动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刊《注册税务师》杂志将在宣传月期间,与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人民网联合举办《税收和注册税务师知识竞赛》,竞赛题目将刊登在第四期杂志上。各税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及其他人员,要积极参与竞赛活动,使活动达到宣传税收知识,提高注册税务师社会认知度的预期目的。
9、其他宣传方式
各税务师事务所在宣传活动中,要加强活动策划,丰富内容及方式。整合宣传资源,充分利用多种传播媒介。借助电视、电台、互联网、报刊、户外广告等开展宣传,特别是注意发挥互联网覆盖面广、信息量大、渗透力强的特点,对外宣传注税行业。拓宽视野,学习其他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开展宣传工作的先进经验,广泛征求纳税人、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对宣传活动的建议,创新宣传手段和宣传方式,做好行业推介工作。
三、对做好本次宣传活动的要求
(一)各税务师事务所在宣传活动中,要遵守《辽宁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宣传管理办法》(辽注税发[2005]24号),实事求是。
(二)在集中宣传活动结束后,各税务师事务所将行业宣传转为日常性宣传活动,确保税法宣传工作既轰轰烈烈,有扎实有效。同时,利用好我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刊《税务师》和行业网站等方式来宣传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状况。
(三)各税务师事务所在税收宣传月活动中,注意各类文字、图片和音像资料的积累,做好宣传活动总结报送工作,并随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告辽宁省注册税务师协会,截止到4月30前。电子邮件发送到:
lnsws@126.com。对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活动和做法,会刊《税务师》将进行报道。
辽宁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