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企税和个税管理研讨文章[原创]“此地无寅”网友想写个企业所得税管理的经验材料,我手上也没有,帮不上忙。为了支持论坛发展,就把三年前写的两篇文章传上来,如果能对网友起到一定的燃眉之急,就心滿意足了。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思索
随着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深化,中央采取一系列措施规范国家财政收支体系,一方面抓紧抓好规范性财政收入的征收管理,另一方面加强对非规范性收入的整顿和改革,撤销部分预算外收入,部分预算外收入转入预算内管理,对行政事业单位纳入税收管理,利用税收手段强化对其收入和支出的监督和管理。虽然国家税务总局多次作出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税收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但由于种种原因,此类税收征管不尽人意,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当前税收征管工作的热点、难点。联系实际,笔者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当前行政事业单位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纳税意识薄弱。由于历史原因,长期以来税务机关主要加强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法宣传,而很少涉及到行政事业单位这一领域。加之以前税收政策也没有明确规定应对其征税和管理,这些单位属于政府管理部门,特权思想严重,对税收的本质、作用、特征等认识较差,对税收的整体看法还存在一定误区,根本不接受"依法纳税"这一观点,纳税意识薄弱。如对某一单位进行纳税宣传过程中,该单位负责人说:"你们征收的是企业所得税,而我们是事业单位,你们改征事业所得税后我们再纳税",对税收的无知已经到了啼笑皆非的地步。
2、法律阶次低。现行税收政策明确对行政事业单位征税的规定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规章,法律阶次太低,一些单位动撤说"我们收费是人大或国务院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而你们征税依据仅是部门规章,对此我们不认可"。征税法律阶次低,增大了税法宣传、税收征管的难度。
3 、行政干扰大。由于行政事业单位不象企业单位那样从事生产、创造价值,其收入来源渠道主要为国家给政策让其收取费用并为社会提供一定服务。其属于政府管理部门,办公经费、人员工资和费用支出实际全在其收取的费用中列支,财政补贴很少。对其征税实际相当于减少其收入,增大地方财政支出。因此地方政府部分领导出于保持人员情绪稳定,平衡财政收支等考虑,行政指令干预税收执法,该征的从宽,可上可下的一律不征。行政干扰过大,导致税款的 流失。
4、政策盲点多。(1)税收政策方面。虽然国家税务总局以国税发(1999)65号文件形式规定了具体的征收管理方法措施,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实际情况千差万别,操作困难大。对应税收入的界定掌握、支出的划分标准、费用的计提列支比例等等诸多方面政策都比较模糊,盲点较多。许多政策在执行过程都可以打擦边球,征纳双方各执一词,加上当前税收执法环境不好,许多税款都由于政策界定不清而导致不了了之。
(2)财会制度方面。目前由于种种原因多数行政事业单位仍然沿用收付记帐法,收入支出的核算还采用收付实现制,而税收政策的执行基础是新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采取借贷记帐法,以权责发生制作为计算应税所得的标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仍执行旧的行业财务制度和会计处理办法,计提折旧、业务招待费等的基数、标准均不一致,同现行税收政策存在较大的差异。税务人员在实际征收过程中虽按规定可以重新核定计税依据,但执行中不啻于给被查单位按新制度重建一套帐,这对人员少、收入任务重的税务机关是不现实的。如在对广播电视台的检查中,其购置的摄像机价值一万多元,按税收制度应列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按其财务规定可以作为低值易耗品一次性计入成本。
5、发票管理乱。行政事业单位在发票的使用上既有税务机关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涉税发票,也有财政主管的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内(外)收款收据,有的单位还以自制的行业收据作为发票开据使用,发票的使用管理相当混乱。行政事业单位利用对己有利原则,随便从财政、税务部门领用发票,根本起不到以票控税的作用。
6、唯难情绪大。行政事业单位由于纳税意识差,特权思想重,衙门作风浓,税务人员在征收管理过程中不敢碰硬钉子:有的态度蛮横,拒不接受检查;有的软磨:领导没在家,会计出差了,要人不到,要帐没有。这样往返多趟后,有的税务人员唯难情绪较大:不就是一个工作,又不是装入我腰袋,干嘛为收他的税受那么大气,收不来就算了。于是也就不再对其进行管理。
二、强化税收管理对策及建议
1、提高领导干部对行政事业单位涉税管理重要性认识。行政事业单位作为政府的一个部门,政府高层领导干部的态度对作好整个行政事业单位涉税管理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税务部门要多渠道多层次宣传税法,提高领导干部的认识。要让各级领导充分认识到行政事业单位涉税管理对深化体制改革、彻底转变政府职能、增加政府财政收入、规范财政收支管理等社会深层次的改革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其重要性,支持帮助税务机关作好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这是减少涉税管理阻力的最有效途径。
2、加强税法宣传,提高纳税意识
一是利用电视专栏、新闻媒介、领导带头学税法等形式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纳税意识,去掉特权思想,使其树立一种"依法纳税光荣"的思想。
二是举办财务人员培训班,从财务制度、税款征收、税务管理等方面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进行明确、细致的讲解,使其清楚"应该怎样依法纳税"。
三是建立办税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各单位由一名人员具体负责涉税事宜,明确任务、明确责任,税企双方定期联系,税务机关可以随时掌握单位情况,加强日常税源管理,事业单位可以即时了解税收政策变化情况,提高纳税申报的质量和效率。
3、加强发票管理,实施以票控税
发票作为社会经济活动中最重要的商事凭证,已经渗入人们生产生活的各个角落。行政事业单位也不例外,控制了其发票的领用,就掌握了财务核算情况。现在多数事业单位随意从财政部门领取财政收据作为发票而不与税务机关打交道在一定程度上是造成目前涉税管理困难,不能以票控税的最重要原因,而《征管法》明确规定,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在法律为以票控税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税务机关长期积累的发票管理经验也为税务机关管好发票提供了捷径。建议上级机关予以协调,明确事业单位使用的所有发票均应从税务机关领取,停止财政收据向非财政部门发售的作法,切实实现以票控税、规范管理。
4、明确政策界限,降低操作难度。
政策弹性大,不易操作也是造成目前控管困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建议以法律法规的阶次明确相关税收政策,在不征税收入界定上采用列举法一一予以列出,未列出的一律并入征税;在成本费用的计提列支标准上要以权责发生制和成本费用与收入相匹配原则执行。
5、强化检查监督,规范日常管理
一是要对行政事业单位一次全面的检查清理,从税务登记、纳税人情况、收入项目、税源情况等都要登记造册。
二是对偷税行为要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增大偷税成本,该强制执行的要强制,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属于单位偷税的要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提高税法的威慑力,促进依法治税,创造良好 的税收秩序。
三是对纳税态度好,纳税质量的单位,要多渠道予以表扬和奖励,作为示范和榜样,指引其他纳税人积极学法守法,减少偷逃税行为,降低征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