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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1元以下应纳税额和滞纳金处理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5号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小陈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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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元以下应纳税额和滞纳金处理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5号  发贴心情 Post By:2012/6/24 15:46:00

原文: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1元以下应纳税额和滞纳金处理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5号

  为了提高征收效率,降低征收成本和纳税人负担,现将1元以下应纳税额和滞纳金处理问题公告如下:
  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缴税凭证上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1元以下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零。
  本公告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解读:
关于《1元以下应纳税额和滞纳金处理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发布日期】: 2012年06月21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为了提高征收效率,降低征收成本,减轻纳税人负担,现发布关于1元以下应纳税额和滞纳金处理问题的公告,解读如下:
  问:出台该公告的背景。
  答:近来,各地税务机关反映征收1元以下应纳税额时,税务机关的征收成本常常会明显增高。税务机关的征收成本包括通用缴款书的印制成本、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缴税费用、POS机划卡缴税费用等。同时,纳税人也需要付出更多的纳税成本。
  问:出台该公告的意义。
  答:一是有利于降低纳税人的缴税成本,减轻纳税人负担;二是有利于降低税务机关的征收成本,提高征收效率,减轻税务征收人员的工作量,税务机关能够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纳税申报服务。
  问:该公告开始施行的时间。
  答: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小陈税务:
总算做了一件好事,要不然实务中很多会计税务人员都想自己给“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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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glfh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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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12/6/25 10:05:00

额度太小了,起不到“减轻纳税人负担”的作用,没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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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jianli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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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12/6/26 8:36:00

总局应该按成本效益原则测一下,征税成本以下的免除,而不是定在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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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余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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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12/6/26 21:43:00

五毛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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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7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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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12/6/27 8:14:00

一元的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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