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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公司代扣代缴的个税,是是在"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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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ERT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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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扣代缴的个税,是是在"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发贴心情 Post By:2011/11/17 12:57:00

:还是在支付的相关税费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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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ental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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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11/11/17 13: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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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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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2q0z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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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11/11/17 13:15:00

前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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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iquangang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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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11/11/17 14:22:00

是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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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ERT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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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11/11/17 16:41:00

谢谢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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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jomu7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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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11/11/18 10:00:00

个人观点认为,正式企业给员工创造了就业岗位,带来了工资收入,故个税虽是代扣代缴,但是也是企业为国家间接创造的税收,应该计入“支付的相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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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ox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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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11/11/18 10:29:00

回复QWERTYU的帖子

企业代扣代交职工个人所得税涉及企业、个人、国家三个方面,有二个环节,都要作出反映。
1、代扣:个人应交所得税,企业发工资时扣下来,借记:应付工资,贷记:应交税金----个税
2、代交:企业将代扣的个人所得税上交地税局时,借记:应交税金----个税  贷记: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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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11/11/20 15:27:00

回复QWERTYU的帖子

公司代扣代缴的个税应该计入“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理由有2点:
1. 【成本角度】公司代扣代缴的个税在成本费用核算上已经包含在工资也即“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里面,该部分个税是公司支付给职工的劳务成本,至于职工取得成本后如何再次分配比如向国家缴纳个税,支付伙食费,支付房租,购买公司的商品等等则是另外一回事情了;
2.【纳税主体和现金流量表报告主体】个税的纳税主体是职工个人,不是企业,而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中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的“支付的各项税费”的纳税主体理应是企业,也即“支付的各项税费”的完整意思表达应该是“企业向国家支付的各项税费”。
现金流量表是企业(会计主体)在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报表,不是职工个人的现金流量表,不是反映职工个人在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报表,如果有所谓的以职工个人为报告主体的现金流量表(财务报告),那毫无疑问,工资薪金的个税应该计入职工(向国家)支付的相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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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11/11/20 16:19:00

回复jojomu7974的帖子

个税天经地义就是“个人(自然人)付出劳动获得报酬直接为国家创造的税收”,连国家(政府)自己都把个税定义为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至于会计核算中,如果把“间接”这个词在没有明确定义的前提下介入进来,那会计核算就真成了“无间道”了。
这种思维总让我想起邓晓芒在《浑沌的学界》里面的一段话:
“的确,直到如今,我们中国人仍然总是不由自主地以浑沌的心态看待一切事物。所谓浑沌的心态,是指把自己所感受到的方方面面不分层次、不分性质、不分轻重、不分主客地全部搅和在一起,天人合一,人人合一,理气合一,道器合一。柏杨先生曾喻之为`酱缸文化”,可谓入木三分。所以现在发生任何一件事情,你想要把它条分缕析地说清楚,还真是难上加难。你说一,马上有人说,为什么不说二?你说这块布料真好看,于是有人反驳你了:上面说这药是假药!当然,谁也不能说他们说得不对。因为,`万物都是有联系的',任何事情和任何事情都相关,中国人最讲`辩证法',历来习惯于`综合思维',还是什么`浑沌学'的鼻祖。不过,这样一来,谁有本事把一件事所有方面的牵扯都全盘说出来呢?凡说出来的都是片面的,都不对。只好不说。但不说也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要说的太多,一种是根本没有什么要说的,但两者之间由于不说,也就完全没有可能分清楚,其实就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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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r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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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11/11/20 2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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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析得精彩!

  如果从现金流量的角度及纳税主体来说,个人应交的个税所产生的现金流已经混入企业为主体的现金流量表了,那就应该将企业代缴的个税剔除出企业的现金流量表,但在现行会计核算中,估算没几家会将代缴的诸如职工的个税、客户的电、气入户费剔除出企业的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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