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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准则,现金等价物的定义:现金等价物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成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较小的投资.现金等价物的定义包含了判断一项投资是否属于现金等价物必须同时具备的四个条件:
(1)期限短,
(2)流动性强,
(3)易于转换成已知金额的现金,
(4)价值变动的风险较小.
其中.期限短.流动性强所强调的是现金等价物的变现能力.而易于转换成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小则强调了现金等价物的支付能力的大小.这里所说的期限较短.一般是指从购买之日起.3个月内到期.通常投资日起三个月到期或清偿之国库券.商业本票.货货币市场基金.可转换定期存单.商业本票及银行承兑兑汇票等皆可列为现金等价物.
可是,在今年资金紧张时,大多拿到的银承票为六个月到期的,可是却全是背书,成为了不是现金的现金使用.如果不在现金流量表中反映,也不能真实反映出企业的现金流情况,可是要是反映在那里,也不大符合准则.
请大家帮忙,看看是否有更好理由支持六个月的银票可以作为现金等价物,以应对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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