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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讨论]个人所得税加收滞纳金时间??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丫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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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个人所得税加收滞纳金时间??  发贴心情 Post By:2004/3/17 0:14:00

 [讨论]个人所得税加收滞纳金时间??
稽查部门在检查采取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户(营业税户)时,发现纳税人的实际营业额超过其核定的定额未按实申报,计算滞纳金的起止时间有争议,一是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认为应在年度终了3个月后才能加收,即4月1日起加收; 二是认为应按月计算其少申报的税款,后按照次月7日后加收滞纳金,请教各位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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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qe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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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4/3/17 0:38:00

 
预缴也要有规定的数额的,逾期一样照收滞纳金,我认为可以参照企业所得税的办法

国税函[1995]593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企业未按期预缴所得税是否课征滞纳金问题的 请示》(吉地税征字[1995]23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条及《中华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对纳税人未 按规定的缴库期限预缴所得税的,应视同滞纳行为处理,除责令 其限期缴纳税款外,同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所以我认为应按月加收滞纳金!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3-17 7:47:3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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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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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4/3/17 17:17:00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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