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422人关注过本帖树形打印

主题: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提土地增值税金税前扣除问题!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忧郁的小明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新手上路 帖子:51 积分:100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3/12/11
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提土地增值税金税前扣除问题!  发贴心情 Post By:2004/3/14 13:47:00

 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提土地增值税金税前扣除问题!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上年末预提了当期的土地增值税金,暂未支付~~~

按照目前的规定,好象没有什么不允许这部分的预提费用在税前列支吧~~

理由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国税发[2003]83号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成本和费用扣除时,必须按规定区

分期间费用和成本、开发产品建造成本和销售成本的界限。期间费用和开发产品销售成本

可以按规定在当期直接扣除。

请各位大侠指点一下~~~

支持(0中立(0反对(0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7ibz8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版主 帖子:23666 积分:40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3/5/13
  发贴心情 Post By:2004/3/14 16:32:00

 
按规定预提的应该可以。
支持(0中立(0反对(0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rixxir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新手上路 帖子:3278 积分:100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4/3/2
  发贴心情 Post By:2004/3/15 9:48:00

 
不能,只能待最后房产全部销售结算完了才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文号 国税发[2003]83号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日期 2003-7-9  有效

二、关于开发产品预售收入确认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其当期取得的预售收入先按规定的利润率计算出预计营业利润额,再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统一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待开发产品完工时再进行结算调整。
  预计营业利润额=预售开发产品收入×利润率
  预售收入的利润率不得低于15%(含15%),由主管税务机关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类(或分项)确定。
  预售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计算已实现的销售收入,同时按规定结转其对应的销售成本,计算出已实现的利润(或亏损)额,经纳税调整后再计算出其与该项开发产品全部预计营业利润额之间的差额,再将此差额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支持(0中立(0反对(0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