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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讨论]延期申报是否应加收滞纳金?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fdc63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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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3/12/5 14:15:00

 
不应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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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q18u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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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新手上路 帖子:1224 积分:100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3/5/16
  发贴心情 Post By:2003/12/5 14:39:00



希望陈述一下理由。
 
以下是引用fdc63z在2003-12-5 14:15:00的发言:
不应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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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wru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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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3/12/5 23:07:00

 
不应征收滞纳金。
《征管法》27条规定:经批准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应在纳税期内按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税款结算。
这实际上说纳税人预缴的税款数额是经过税务机关认可的,如果少缴了,是不是税务机关也有责任?
另我也同意3楼的说法,按照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补税也不应该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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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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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3/12/6 17:17:00

 
不应加收滞纳金,因为已予缴税金,并且予缴金额是按照有关规定核定并且由税务机关批准盖章的,可不能曲解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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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飞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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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新手上路 帖子:61 积分:100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3/12/6
  发贴心情 Post By:2003/12/6 21:47:00


有理!支持!
 
以下是引用npxsg在2003-12-5 12:50:00的发言:
本人支持对这部分滞纳税款应加收滞纳金,因为按期申报与按期缴纳是两个不同的义务。对税务机关批准给予延期申报只能是将法定的申报期限推迟,而非缴纳税款也同时推迟。滞纳金与申报期没有关系只与纳税期限有关,征管法明确规定,只对逾期纳税的加收滞纳。另一方面,在批准延期纳税的权限上,也有明显的不同。所以如果对批准延期申报造成延期纳税不加收滞纳金是合法的话,那么征管法对审批延期纳税权限所作的规定还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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