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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的一个投资公司,今年通过建行购买了两支基金(公司并没有长期持有打算,随时可以卖出):一支是华夏现金(低收益率,但风险小,固定每月分红,红利以增加基金数量的形式发放,非现金),9月底市值约750万元(08年1月初购入,初始投资成本730万元。);一支是嘉实债券,价格受股票市场影响波动较大,本年截止9月底已亏损5%左右,9月底市值约300万元(08年1月初购入,初始投资成本315万元。)。请问该如何对其进行账务处理:
(1)是否应将两支基金都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市值变化多长时间确认一次?是一个月?一季度?还是半年或者一年?
(3)华夏现金每月分红2-3万,红利以增加基金数量的形式发放(非现金),是否应确认收益?
(4)以上市值变化或者红利发放都没有金融机构给我公司出具原始单据,我都是委托建行业务人员通过其交易系统查询得知,若进行账务处理,应该怎么附原始凭证,(是否应该以建行每月给我打印的对账单盖章后作为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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