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金会计的确认与计量
1.基金会计的确认
美国政府会计准则规定基金会计采用应计会计基础或修正的应计制会计基础,据以衡量财务状况及其执行结果。(1)政府基金收入应在其有效可衡量的会计期间确认;支出方面,除一般长期负债与带息特征税捐所发生的负债的未到期利息,应在到期时确认外,各种支出均应在发生并可计量的会计期内予以确认。(2)权益基金的收入和费用,应按应计制会计基础确认。收益应于赚取并可计量的会计期间内予以确认;费用应于发生并可计量的会计期间内予以确认。(3)信代基金的收益、费用和支出,在适当的情况下,应按符合基金会计目的的基础加以确认。留本信托基金及退休信托基金应按应计制基础处理;可消耗信托基金应按修正的应计会计基础处理。(4)基金转移应在基金间发生的应收应付的会计期间确认。
2.基金会计的计量
基金会计的计量原则是按当期实际发生或转入的数额计价,在基金存续期间的任何时点,其基金余额依据资产、负债计量结果计量。
(四)基金会计报告
基金会计报告包括期中和年度财务报告。综合年度财务报告一般包括:序言部分、个别基金以及联合和合并财务报表、报表注释、附表、其他要求的信息、文字说明和统计表。基金会计下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及基金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均应按基金种类或基金组分设专栏列报。
三、我国基金会计模式的构建
(一)建立基金会计的必要性
1.建立基金会计是预算会计目标的要求。预算会计的目标在于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资源分配决策和经营责任评价的有用信息。政府及事业单位资财的提供者,一般要求将资财使用在指定的用途上,这就客观上要求对基金主体单独核算和披露相关的会计信息,以满足资财提供者和社会公众了解基金收支结余情况,实现预算会计的目标。
2.建立基金会计是政府及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已出现了需要单独核算的基金,并在相应法规制度中已要求推行基金制。《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高等学校要“改革按学生人数拨款的办法,逐步实行基金制”。《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中也明确指出:“对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科研工作,逐步试行科学基金制,资金来源主要*国家拨款”。新《会计法》第十条第4点所指的“资本、基金的增减”,就是行政事业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而设置或筹集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资金,如政府基金、社会保险基金、教育基金等。
3.建立基金会计是加强政府及事业单位管理的要求。实行基金制,有利于强化政府及事业单位预算的约束力,规范会计核算,有利于制衡权力,促进法治,防腐倡廉。
4.建立基金会计也是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的要求。会计信息是国际商业语言。积极吸取国外的先进经验,洋为中用,是加快我国政府及事业单位会计改革步伐的手段。所以,推行基金会计;有利于与国外会计的交流,尽快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
(二)我国基金会计模式的构建
1.我国基金会计模式构建的基本思路是:按照新《会计法》和《预算法》的要求,借鉴西方政府会计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改革的实践,制定基金会计准则或制度,以规范基金会计核算,实现预算会计模式向基金会计模式转变。实现这一目标,可分两步完成,一是以法规制度规范基金会计。即在现有预算会计模式运行下,制定“基金管理办法”和“基金会计制度”,对基金从管理和核算两个方面予以规范。明确基金的种类、原则、基金会计要素、会计基础、核算程序和方法、基金会计报表的编制等内容。目前采用这种模式比较符合现在的实际,因为现有的预算会计模式基本适应政府及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而且基金尚不构成经济业务的主体。二是以准则规范基金会计。即重新构建我国预算会计准则框架,在预算会计准则或政府会计准则中明确基金会计的规范要求,实现预算会计模式向基金会计模式转变,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
2.构建基金会计模式的几点思考:
(1)基金会计准则或制度制定问题。建议在财政部组建预算会计准则委员会或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专门负责政府会计准则的规划、研究、制定等工作,按法定程序运行,最后按照新《会计法》的要求,由财政部颁布实施。
(2)基金会计与现行预算会计模式的关系问题。现阶段仍然以现行的预算会计模式为主体,对政府及事业单位法规规定实行基金制的单位可先试点,总结经验后逐步推广。关于基金主体问题,可将基金作为政府及事业单位“大会计主体”下的“小会计主体”来处理。
(3)基金会计采用什么样的会计基础的问题。采用什么样的会计基础不是与单位组织相关,而是与业务性质或业务内容相关,也就是说根据经济业务的不同性质,采用不同的确认标准。因此,借鉴西方政府会计的经验,结合我国现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或制度》的要求,政府基金会计采用修正的收付实现制。这里的“修正”是指“原则上”、“基本上”的意思,对某些特定业务则采用偏向于权责发生制基础。事业单位基金会计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基础,因为目前事业单位的收入渠道多,财政拨款比重逐步降低,那么事业单位应从过去以预算收入考核为主向以考核经济效益为主的转变,与之相适应,收付实现制应向权责发生制转变,以评价和考核事业单位的受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