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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财政部门拨给企业的创新基金是否纳税?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Da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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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拨给企业的创新基金是否纳税?  发贴心情 Post By:2004/4/23 12:36:00

 财政部门拨给企业的创新基金是否纳税?
我单位是位于国家高新开发区的合资企业,03年收到由财政局拨付的企业创新基金,财政局告之在使用时转入“资本公积”,但听人说这部分转入资本公积的基金要缴税。我想请问版主创新基金是否要缴说,是否有相关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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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稽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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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4/4/23 15:48:00

 
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

文号 财税字[1995]第81号 发文单位 财政部 发文日期1995-08-0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各地在企业所得税执行过程中反映的情况,现将企业补贴收入等几个具体问
题的执行口径统一明确如下:
  一、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
局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二、纳税人为其他独立纳税人提供与本身应纳税收入无关的贷款担保等,因被担
保方还不清贷款而由该担保纳税人承担的本息等,不得在担保企业税前扣除。
  三、企业的一切工资性支出,包括企业列入管理费的各项补助等,在确定计税工
资和挂钩工资时,应全部计入工资总额。
  四、投资方从联营企业分回利润,若投资方企业发生亏损的,应先用于弥补亏损
,弥补亏损后有盈余的,应依照对联营企业补税的有关规定,按投资方企业法定税率
与联营企业适用税率的差额计算补税。
  五、纳税人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定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
金,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六、企业按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困难补助,在企业住房周转金中开
支。企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在住房周转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经主管税务局审核后
可在税前列支。 
  七、凡设在经济特区等各类经济区域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适用15%或24%税率征税的,其中方投资者的分回利润,按联营企业分回利润规
定补税。
  八、对企业购买财政部发行的公债之利息所得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计委发行
的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应照章纳税。
  九、私营企业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规定上缴的工商管理费,允许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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