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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求助]林场销售原木,企业所得税是否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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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林场销售原木,企业所得税是否免税??  发贴心情 Post By:2012/5/26 16:26:00

 [求助]林场销售原木,企业所得税是否免税??
[size=1]我们当地的一个国有企业,销售自己林地砍伐的原木,一直没有缴纳企业所得税。我看企业所得税法上说的是,林木的种植和培育是免交企业所得税的 ,但是冰没有提销售啊!!请问,各位达人,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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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bb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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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12/5/26 20:20:00

 
不销售,种植和培育林木做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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凿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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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12/5/27 12:46:00

 
典型的公务员思维。
税法的逻辑是:从事某项目,免征某项目的所得税。
从事了林木的种植,则其从事的林木项目免征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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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12/5/27 15:07:00

 
有没有具体的文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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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菜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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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12/5/28 11:35:00

 
我找到了一个具体的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其中有这样一段“三、企业从事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的免税所得,是指企业对树木、竹子的育种和育苗、抚育和管理以及规模造林活动取得的所得,包括企业通过拍卖或收购方式取得林木所有权并经过一定的生长周期,对林木进行再培育取得的所得。”
这个文件里也一直没有说销售原木所得的免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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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12/5/28 21:12:00

 
楼主的问题非常现实,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很多地方在细节上考虑是有问题的,不过楼主的问题就现行政策体系已经弥补明确。

几个相关的规定,结合起来看看:
关于“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林木销售和管护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8〕212号

九、企业委托其他企业或个人从事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农、林、牧、渔业项目取得的所得,可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受托从事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农、林、牧、渔业项目取得的收入,比照委托方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十、企业购买农产品后直接进行销售的贸易活动产生的所得,不能享受农、林、牧、渔业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

另外: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种植、培育如果是直接生产的关系,何来收入?种植培育所得隐含的两种所得方式,直接、间接都是减免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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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12/5/28 22:33:00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以下所得中可以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的是( )。
  A、林场销售原木的所得
  B、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C、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D、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5)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灌水]
以下是引用mq3ch6在2012-5-27 12:46:00的发言:
典型的公务员思维。
税法的逻辑是:从事某项目,免征某项目的所得税。
从事了林木的种植,则其从事的林木项目免征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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