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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原木销售发票处罚依据问题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yy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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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新手上路 帖子:808 积分:100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4/1/6
  发贴心情 Post By:2008/4/15 21:30:00

 
不好意思,我是地税的,对增值税的规定不是很熟悉,不知道下面的能不能作个参考:
《刑法》第204条第一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四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在这里,“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样的处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4-15 21:44:2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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