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禽饲养应税行为问题这个问题在这里也吵开了:
http://www.chinesetax.net/bbs/dispbbs.asp?boardID=6&ID=77505
饲养家禽属于什么应税行为?谁可为其代开发票?
听说一个有趣的话题:某养殖户,与一公司签定合同饲养家禽协议。由对方提供鸡苗、饲料、药品,该养殖户提供鸡舍、水电,负责日常饲养,公司按规定的标准支付饲养费。但要求该养殖户提供发票,养殖户到地税部门要求开票,答曰:饲养行为不是单纯的提供劳务,而是委托加工行为,应由国税部门开票。到国税部门要求开票,答曰:饲养行为不是增值税应税行为,不应由国税部门予开票。这真让人糊涂了,这饲养行为到底是什么应税行为?哪个税务局可以为其代开发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