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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请教chen版,银行调节表中的企业已付/已收,银行未付/未收是否需要调整

1楼
sunwarchan 发表于:2012/6/28 14:08:00
举例:
企业支付一笔货款,支票已开出,1000万,形成未达账;
企业收到一笔货款,2000万,银行对账单未显示,形成未达账;
这两笔在下个月对账单上都已体现导账,本月是否需要作为审计调整事项?
2楼
liubin988513 发表于:2012/6/28 17:51:00
银行调节表中的企业已付/已收,银行未付/未收不需要调整,因为经济事项企业已经做帐了
3楼
sunwarchan 发表于:2012/6/28 20:14:00
liubin988513 发表于 2012-6-28 17:51
银行调节表中的企业已付/已收,银行未付/未收不需要调整,因为经济事项企业已经做帐了

但是事实上资金银行并没有付出或收到,也就是说经济事项对应的现金流并没有实质产生,那么企业已做的账实际上与实质不符的,为啥不需要按银行对账单的数据调整呢?

也就是说,银行存款有多少,到底以企业账面为准还是对账单为准?
4楼
hkr19d 发表于:2012/6/28 21:29:00
回复sunwarchan的帖子

一般正常的由于收款方未及时办理支票取款或转账存款而导致的企业已付/已收、银行未付/未收,不需调整。这不属于银行未达账,最多也只能算“企业未达”。但需置疑企业是否存在调整应收、应付款余额或某笔往来余额的情况。
5楼
sunwarchan 发表于:2012/6/28 22:07:00
hkr19d 发表于 2012-6-28 21:29
回复 sunwarchan 的帖子

一般正常的由于收款方未及时办理支票取款或转账存款而导致的企业已付/已收、银行未 ...

有点明白了,但是还有一个疑问:是不是说不是任何情况下都以银行对账单余额为准调整账面银行存款余额的?比如由于企业已付银行未付的时间差,造成账面余额为零,而同期对账单余额为1000万,正常时间差造成,也不需要调整?
6楼
hkr19d 发表于:2012/6/30 8:18:00
回复sunwarchan的帖子

一般不需要
7楼
zengfengxia 发表于:2012/6/30 21:37:00
回复hkr19d的帖子

问题是,在这个时点,企业在银行账面的资产仍然有1000万,而且从法律形式上来说,权属仍然属于企业,这笔付款只是在企业内部完成了审批、付款流程,但是从外部的银行角度而言,仍然认同其作为企业的存款存在。
另外在途存款这个概念只在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的时候存在,但是在途存款因为没有实际收到,企业也不能因为有在途存款而增加可以支付的货币资金的余额,为什么可以确认为企业的货币资金?
8楼
hkr19d 发表于:2012/7/1 19:57:00
回复zengfengxia的帖子

区分两种情况:企业开出支票给债权人,债权人没有在资产负债日之前支取或转存的,这个时候企业在银行的该部分存款,在权属上应属于债权人,类似于已付款暂未领取的商品;如是企业自用的现金支票取款,则应当调整。
9楼
zengfengxia 发表于:2012/7/1 21:38:00
回复hkr19d的帖子

我的意思是,处于独立第三方的银行认为存款仍然是企业的,而且愿意为此出具询证函回函,这表明银行认可企业对存款的所有权。这个和客户未提商品的情况还不是很相似,已开票未提货的情况下,企业仅承担保管责任,而与价值相关的风险已经完全转移至客户了。
10楼
hkr19d 发表于:2012/7/2 12:18:00
回复zengfengxia的帖子

道理是一样的。存放在银行的这部分存款所有权及风险已转移给债权人或收款方,虽然暂时没有没有支取。银行方面由于不知情,函证还是会按实际余额给回函的,但这不影响前面的事实,审计工作底稿上在获取相关证据后如实记录这一情况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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