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资款直接从股东这边打到了这家法人银行下属分行的资本金户,如果CPA去做验资:
首先,这样的做法在法律法规上允许吗?
其次,是否CPA从这家法人银行下属分行取得的银行询证函、进账单之类的审计证据的证明强度有所减弱?是否需要进行别的审计程序、取得别的审计证据?
谢谢老师!
目前对金融机构增资账户管理无专门法规规定,因此,只要是股东从其账户中划入被审验单位(银行)资本金账户,也是可以审验的,但通常宜汇入该机构注册地的资本金账户。另外,需关注股东是否《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