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私营企业股东不常在公司上班能否领工资?能否在税前扣除?谢谢!
工资支付的前提是雇员向企业提供了劳动。而股东不常在公司上班,如果是董事取得的应该是董事会费吧。税前扣除是可以的,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要分清税目:如果董事在公司有行政职工并发放工资的,应将董事会费与工资合并按工资薪金计税,如果没有行政职务按劳务报酬计税。
海之龙 发表于 2012-4-1 11:59
工资支付的前提是雇员向企业提供了劳动。而股东不常在公司上班,如果是董事取得的应该是董事会费吧。税前扣 ...
教条主义啦;
老板还考勤啊?扣迟到?
签个劳动合同聘成顾问也可以嘛。。。
但是有一个原则,法定退休年龄前,社保五险一金、个税是一定要缴纳的,否则影响税前扣除。
一、私营企业股东不一定都是大股东啊,还有小股东们可能只是投资并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这部分股东是不能按工资薪金算的,如果编制虚假的考勤表、工资表税务风险很大。
二、有的股东可能在几家企业投资入股,如果每家公司都列支工资,合理性就会受到质疑,现在税务局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系统很容易就比对出来了。
三、任何税收筹划行为都要想好:税务局来检查了怎么办?能解释的过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