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ysz10 于 2012-7-13 11:11 编辑
我出租楼房给别人居住,是个人之间出租的乡镇楼房,时间长(10年),每年6000元有合同和收条,
1、需要交纳房产税4%和营业5%是吗?
2、 如果长期不交税金,自己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各个地方可能不太一样
最近正好碰到了类似的问题,所以试着回答一下
1、房产税4%,营业税5%(月租2万以下营业税免征,附加税也免了),个人所得税,是房租扣除税金,再扣除月800修缮费用后,按10%征收
2、个人觉得,纳税人为个人的,一般情况征缴比较困难,都是逮着承租方补税的(对方未按规定取得发票,导致出租房未缴纳税金的)。
本帖最后由 0yrro8 于 2012-7-14 07:04 编辑
这个情况,全国各地差异很大,很多地方就是一个综合税率,等于是核定税率了,而且对不同地区的房租有个下限掌握(根据地角不同,租金标准不同),实际租金低于这个标准的,就要给你核定租金。
所以你这个问题最好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个人出租的,房产税4%,营业税5%,个人所得税10%
各省政策不一样,比如江苏是按综合征收率5%征收的,你可以打当地的12366咨询一下,如果不申报缴纳,被税务局查到的话要补交税款并加收滞纳金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