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有关饲料等商品免税问题一临时经营户到办税大厅代开麸皮、菜粕、棉粕、米糠、统糠等商品一批,要求免税代开,请问各位内行,上述商品是否属于免税的饲料或者农产品,实际操作中要求对方提供什么资料?谢谢!!
财税字【1995】第052号: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十一)其他植物
其他植物是指除上述列举植物以外的其他各种人工种植和野生的植物,如树苗、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子、草、麦秸、豆类、薯类、藻类植物等。
干花、干草、薯干、干制的藻类植物,农业产品的下脚料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上述货物麸皮、菜粕、棉粕是否应该饲料的范围?如果属于就可以免税吧,关键是要有什么手续而已,后者的米糠、统糠是属于饲料还是农产品?如果属于饲料也免税吧,如果属于农产品就要看销售人是否属于农民了,不知道本人这样理解对不对?
部分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
1.政策规定和主要依据:下列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1)单一大宗饲料;(2)混合饲料;(3)配合饲料;(4)复合预混饲料;(5)浓缩饲料。(财税〔2001〕121号、国税函〔2007〕10号)
2.政策适用范围和条件:单一大宗饲料,其范围仅限于糠麸、酒糟、鱼粉、草饲料、饲料级磷酸氢钙、饲料级磷酸二氢钙及除豆粕以外的菜籽粕、棉籽粕、向日葵粕、花生粕等粕类产品。
混合饲料, 指由两种以上单一大宗饲料、粮食、粮食副产品及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置,其中单一大宗饲料、粮食及粮食副产品的参兑比例不低于95%的饲料。
配合饲料,指根据不同的饲养对象,饲养对象的不同生长发育阶段的营养需要,将多种饲料原料按饲料配方经工业生产后,形成的能满足饲养动物全部营养需要(除水分外)的饲料。
复合预混料,指能够按照国家有关饲料产品的标准要求量,全面提供动物饲养相应阶段所需微量元素(4种或以上)、维生素(8种或以上),由微量元素、维生素、氨基酸和非营养性添加剂中任何两类或两类以上的组分与载体或稀释剂按一定比例配置的均匀混合物。
浓缩饲料,指由蛋白质、复合预混料及矿物质等按一定比例配制的均匀混合物。
饲料生产企业生产上述所列饲料产品,取得经省国家税务局确认的有计量认证资质的饲料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饲料产品合格证明后可享受免征增值税。
生产饲料企业凭合格证明备案就可以免这个知道,只是现在属于个人作为商业购进销售的又应该如何处理?特别是属于临时经营到税务机关大厅代开发票那种。。。
《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129号)
第十九条 纳税人在执行备案类减免税之前,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以下资料备案:
(一)减免税政策的执行情况。
(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
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受理纳税人减免税备案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备案工作,并告知纳税人执行。
个人认为只有“饲料生产企业生产上述所列饲料产品,取得经省国家税务局确认的有计量认证资质的饲料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饲料产品合格证明后可享受免征增值税。”属于个人作为商业购进销售的及临时经营到税务机关大厅代开发票的是应税的
免税货物是“饲料”,好像没有没有那份文规定是生产企业才免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