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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亏损的养殖公司获得财政补贴收入是否免税

1楼
xyr1971 发表于:2011/2/10 17:11:00
养殖公司养殖业的利润总额为亏损200万元,且免所得税。现在有一养殖试验项目获得财政补贴收入50万元。问:该养殖项目获得的补贴收入是否属于养殖业收入而免所得税?如果不免,能否与养殖业的亏损200万相抵以后后的利润总额缴纳所得税,即仍然亏损150万元,无需缴纳所得税?还是就财政补贴收入50万元单独缴纳所得税?
2楼
lex007 发表于:2011/2/10 17:39:00
我感觉:1、不免税;2、可以先补亏再交税;3、补亏后,没有应纳税所得额,不需交税,结转以后年度补亏。请你对照一下文件。
财税〔2009〕87号
   一、 对企业在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二、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企业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重新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收入总额;重新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6月16日
3楼
xyr1971 发表于:2011/3/19 14:49:00

咨询时间:


2011-02-10 08:42:32

咨询内容:


养殖公司从事养殖业的亏损200万元,同时获得养殖项目的财政补贴收入50万元。问:该项财政补贴收入能否并入养殖业收入后亏损150万元,而不必交所得税还是财政补贴收入50万元,单独缴纳所得税?从事养殖等免税项目获得的财政补贴收入能否免税?

--解答内容--

解答人: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解答时间:


2011-03-11 07:34:57

解答内容: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1、对企业取得的免税收入、减计收入以及减征、免征所得额项目,不得弥补当期及以前年度应税项目亏损;当期形成亏损的减征、免征所得额项目,也不得用当期和以后纳税年度应税项目所得抵补。
    企业减征、免征所得项目发生亏损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14行至32行相关行次,必须以负数表示相应的亏损额,不得空白填报或填报为零。
    2、符合条件的财政性资金,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减除。你公司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因具体情况不明,无法判断是否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请查阅《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自行对照判断或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事宜请直接向主管地税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4楼
西北金水 发表于:2011/3/19 18:38:00
福建地税解答正确
5楼
tomli 发表于:2011/3/19 22:40:00
学习中
6楼
小河清涟 发表于:2011/3/21 8:49:00
学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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