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浙江杭州的企业,现在缴纳水利建设基金是按营业税、增值税及消费税三项税额之和的1%申报吗? 有相关文件不?
浙江省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征收比例:
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按其上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1‰计征;银行(含信用社)按上年利息收入的0.6‰,保险公司按上年保费收入的0.6‰,各类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上年业务收入的1‰计征。各地也可改按当年上述收入实绩分期进行征集。嘉兴、湖州两市全部辖区和杭州市的市区及余杭区、建德市、金华市区、兰溪市、衢州市区、龙游县,因防洪任务较重,可按上述标准加征20%。
谢谢各位的解答,另外问下银行除了利息收入之外的业务收入还要缴纳水利建设基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