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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保险公司员工可否为保险代理人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灰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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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员工可否为保险代理人  发贴心情 Post By:2010/11/28 11:32:00

请教:保险公司的员工如总经理,取得《资格证书》和《展业证》,取得的保费提成收入应计入工资还是佣金支出?保险公司员工可不可以作为个人保险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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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c2yh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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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新手上路 帖子:84279 积分:-25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2/6/25 8:00:00
  发贴心情 Post By:2010/11/28 23:13:00

不是很清楚这方面的规定。但《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6]3号)对于保险公司员工和管理人员成为本公司的保险营销员没有禁止性规定。
对于兼有员工和营销员双重身份的人员取得保险销售佣金应如何处理的问题,个人理解主要取决于其展业行为是基于职工的身份还是营销员(独立劳务人员)的身份,适用哪一套管理办法和业绩考核机制。如果实质上是基于独立劳务获取相关报酬的,应按劳务费支出处理,不属于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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