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775人关注过本帖树形打印

主题:股票买卖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luyhwa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新手上路 帖子:914 积分:100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1/11/4 8:00:00
股票买卖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发贴心情 Post By:2010/11/30 8:28:00

公司今年做了些股票交易,地税管辖机关依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要求公司就股票的买卖差价缴纳营业税。我公司与地税管辖机关有不同观点,如下:
一、股票是股东投入到股份有限公司中的股权登记凭证,股东籍此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取得分红权利,承担经营风险。股票买卖实质是股权转让,虽然二级市场的发展让股票交易多了投机成分,但股票的基本本质仍然是股权登记证,股票买卖仍然是股权转让。
二、《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第二条,“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该政策规定没有作废,目前仍在执行,因此,我公司认为,股票买卖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75号)规定,对社保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运用社保基金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78号)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该政策规定没有作废,目前仍在执行。
基于上述政策规定,我公司认为:
一、股票买卖属于股权转让,应免征营业税;
二、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的税法规定有效并执行,那么对企业股权转让的税法规定有效也应得到执行。
三、原始股是公司以资本方式投入的,不是买入,那么转让差价收入是否能够理解为买卖差价收入?
但税务局却答复:股票买卖要缴纳营业税,非股票买卖的股权转让不要缴纳。
我公司理解不了税务局的答复,不知高手们怎么看这个问题。
支持(0中立(0反对(0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haihan235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新手上路 帖子:31424 积分:95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8/10/2 8:00:00
  发贴心情 Post By:2010/11/30 8:42:00

许多人习惯将股权等同于股票,这是个错误理解。
支持(0中立(0反对(0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luyhwa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新手上路 帖子:914 积分:100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1/11/4 8:00:00
  发贴心情 Post By:2010/12/2 8:26:00

回复 沙发 haihan235 的帖子

股权是不等同于股票,个人认为股权范围要大于股票,对于股权有效的文件,理当也适用于股票。
所以个人认为,《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第二条,“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也适用于股票买卖。
支持(0中立(0反对(0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49f3y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版主 帖子:15662 积分:96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8/10/27 8:00:00
  发贴心情 Post By:2010/12/2 8:29:00

应该明确上市公司股票买卖适用于金融商品条款,而非股权转让条款。目前两种理解都有,据说这个政策已经发了文件,不过还没有看到。可能就是那个税务总局公告22号
支持(0中立(0反对(0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jingke1985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新手上路 帖子:3155 积分:90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9/11/16 8:00:00
  发贴心情 Post By:2010/12/2 8:38:00

LZ还是能辩的!出不了主意!让我说,就应该交税!
新营业税条例不再区分:是否属于金融业!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支持(0中立(0反对(0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haihan235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新手上路 帖子:31424 积分:95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8/10/2 8:00:00
  发贴心情 Post By:2010/12/2 8:38:00

原帖由 luyhwa 于 2010-12-2 08:26 发表
股权是不等同于股票,个人认为股权范围要大于股票,对于股权有效的文件,理当也适用于股票。
所以个人认为,《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第二条,“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也适用 ...


所以你和所有专家一样犯同样的错误:股权是权益,股票不仅仅是权益的问题,而且还是一个商品。

如:你父亲是农民,你是他的儿子,但是你是公务员——能说你就是农民吗或者说你不是农民吗——这是个概念交集的问题

[ 本帖最后由 haihan235 于 2010-12-2 08:39 编辑 ]
支持(0中立(0反对(0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mq3ch6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新手上路 帖子:21394 积分:60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7/10/12 8:00:00
  发贴心情 Post By:2010/12/2 12:43:00

原帖由 haihan235 于 2010-12-2 08:38 发表
所以你和所有专家一样犯同样的错误 ...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能与所有专家一样犯同样的错误,也是一种荣耀
支持(0中立(0反对(0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mq3ch6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新手上路 帖子:21394 积分:60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7/10/12 8:00:00
  发贴心情 Post By:2010/12/2 12:44:00

原帖由 jingke1985 于 2010-12-2 08:38 发表
LZ还是能辩的!出不了主意!让我说,就应该交税!
新营业税条例不再区分:是否属于金融业!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看来,你的依据是16号文吗?
支持(0中立(0反对(0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ratxiao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新手上路 帖子:1351 积分:90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3/3/12 8:00:00
  发贴心情 Post By:2010/12/2 13:10:00

根据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的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四项: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根据实施细则第十八条 条例第五条第(四)项所称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是指纳税人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

再对比旧的实施细则第三条 条例第五条第(五)项所称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业务,是指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业务。 条例第五条第(五)项所称期货,是指非货物期货。货物期货不征收营业税。

由原来强调是金融机构从事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到现在部论身份,只要从事了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就应缴交营业税。


由上可知要交营业税的

[ 本帖最后由 ratxiao 于 2010-12-2 13:49 编辑 ]
支持(0中立(0反对(0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jingke1985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新手上路 帖子:3155 积分:90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9/11/16 8:00:00
  发贴心情 Post By:2010/12/2 13:13:00

原帖由 mq3ch6 于 2010-12-2 12:44 发表

看来,你的依据是16号文吗?


新的营业税条例
支持(0中立(0反对(0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