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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请教开放式基金及封闭式基金分红纳税问题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xjding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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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开放式基金及封闭式基金分红纳税问题  发贴心情 Post By:2010/12/3 10:20:00

在审计一家保险公司,其发生买卖基金的行为,其相关缴税问题本人不是很清楚,还请大家帮忙:
1.开放式基金持有期间所取得的红利收入,是否需要交纳营业税?开放式基金买卖价差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2.封闭式基金持有期间所取得的红利收入,是否需要交纳营业税?封闭式基金买卖价差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还请高手指教,最好有相关的政策文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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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qb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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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10/12/3 10:23:00

以前好多贴子说过这事。你可以搜索一下贴子。
现在把法规再贴一下。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        2
1998-08-06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字[1998]55号        2
关于买卖证券投资基金单位印花税问题的复函        3
2000-01-3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2000]8号        3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        3
2001-04-1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2001]61号        3
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部分失效)        3
2002-08-2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2002]128号        3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4
2004-04-3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2004]78号        4
关于对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继续予以免征印花税的通知        4
2004-11-0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2004]173号        4
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5
2005-06-24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2005]107号        5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        5
2008-02-2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2008]1号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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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10/12/3 13:03:00

谢谢斑竹,我搜索过,好像都是讲个税和所得税的,没有说太多关于营业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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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10/12/3 13:08:00

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部分失效 )
2002-08-2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2002]128号
一、关于营业税问题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在2003年底前暂免征收营业税。
3.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的差价收入征收营业税;个人和非金融机构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的差价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

[ 本帖最后由 toqb7 于 2010-12-3 15:0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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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10/12/3 14:04:00

斑竹老大,就一个问题:赎回货币型基金所赚得的差价,是否需要计征营业税?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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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10/12/3 14:28:00

回复 报纸 xjding12 的帖子

赎回差价应该是要征营业税的。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财税〔200961号)将财税[2002]128号第一条废止了。

这样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都要征,而个人则根据财税[2009]111号免征。

[ 本帖最后由 toqb7 于 2010-12-3 14:4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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